您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详情

北京绿化基金会规章制度汇编--考核奖惩制度

发布日期:2019-06-28

                                             考核奖惩制度

    遵照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内部建设的要求和本会章程中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本会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制定北京绿化基金会考核奖惩制度。

    一、对理事长每年集体面对面讲评一次。

    二、对副理事长、秘书长通过业绩进行考核,每年讲评一次。

    三、对副秘书长以下工作人员随时进行考核,半年、年终重点考核一次并将考核内容记录在案。

    四、凡对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均给予奖励,重点以精神奖励为主。

    五、重大的奖励,采用必要的适当形式进行。

    六、对违反本会章程、规定的人员,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罢免职务或解聘。

    七、对重大奖惩,均由理事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八、本制度在实行中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