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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绿化基金会规章制度汇编--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6-28

档案管理办法

为提高本会的档案管理水平,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真实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本会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和发展历程为后人留下可供查阅的资料,特对本会的档案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档案管理的职责

  (一)本会文书、财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

  (二)文书档案主要负责文书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等项工作,财务档案按财务规定收集管理。

  (三)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

二、立卷归档的范围

主要包括领导机关发来的文件,本会形成的文件、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合同(协议)、证照证书、财务活动的原始票据,影照片资料等。

三、立卷归档的原则方法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或事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进行组卷。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原稿一律用毛笔、签字笔或钢笔书写签发,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

   (三)未经签发的草稿和一般性文件的修改稿不予归档。

四、目标要求

   (一)归档文件必须齐全、完整。

   (二)归档案卷目录清晰、准确、排序分类合理。

   (三)查阅、检索简捷方便,存放安全。

   (四)认真履行查阅和借用档案手续,以防丢失。